79岁被枉判11年半 刘殿元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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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法轮功学员刘殿元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二零一六年在79岁高龄时被朝阳市建平县法院女法官李岩非法判刑十一年半。他没能熬到90岁出狱的那一天,于二零二四年大年初一在沈阳第一监狱被迫害致死,终年87岁。

据悉,刘殿元老人在去世前已被迫害致残、不能自理一年之久,但是,沈阳监狱拒绝让老人出狱就医,终将老人迫害致死。目前老人的遗体被停放在沈阳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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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学员刘殿元

刘殿元出生于一九三八年。他年轻时很能干、聪明,当过干部、教师,后来又自学中医,在村里诊所当大夫,还带过徒弟。一九八五年,他开始承包工程、搞建筑,有了钱,出了名,然而过度的劳累使刘殿元的身体越来越坏,患上坐骨神经痛、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肝炎、神经衰弱等疾病。

一九九五年,刘殿元开始修炼法轮功,他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好人,很快一身的疾病不翼而飞,从此他真正体会到了幸福的滋味。

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刘殿元坚持真、善、忍信仰,遭到残酷迫害,多次被绑架、关押,被非法劳教、判刑。

刘殿元老人遭中共迫害经历简述

一九九九年九月一天,刘殿元和姐姐被闯入家中的小城子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刘殿元绝食抵制迫害,约七天后被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四日,小城子派出所警察再次闯入刘殿元家里,以怕刘殿元上北京为由,将他绑架、非法拘留六十天。

二零零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六十五岁的刘殿元被内蒙古宁城县公安局局长刘兴理、凌源市国保大队队长付艳玲、小城子派出所所长刘俊臣等人绑架,后来他被非法判刑七年。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第四监狱,刘殿元被迫做奴工每天达十几个小时,并曾被狱警劫持到监狱精神病院关押十个月,每天被逼迫吃大剂量的不明药物,吃了三百多天。七年后出狱时,刘殿元被迫害得骨瘦如柴,直不起腰来,咳脓、咯血,虚弱得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出狱回家后,刘殿元坚持学法、炼功,两个月后恢复健康,又能干农活了。大法又一次救了刘殿元的命。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二日,凌源市国保大队队长陈志伙同兴源派出所警察闯入刘殿元家中,再次绑架刘殿元,由于体检不合格,刘殿元得以取保候审。后凌源法院对刘殿元非法判刑四年半。法院去抓人时,73岁的刘殿元被迫离家漂泊,从此他再也没能回家。家里的房子塌陷了,院子变成了树林,家里的土地荒芜,一百多棵果树无人采摘。而刘殿元老人却因为年纪大了无处打工,导致居无定所,生活非常困苦。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上午十点多钟,刘殿元在凌源市铁西一街的妹妹家被闯入的建平县国保队长姜杰等七、八个警察绑架,并被劫持到建平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建平县国保大队遂对他进行司法迫害,编造谎言称抓捕他的地点是在建平县一个装满书和资料的房子里。

二零一六年四月七日,建平县法院对刘殿元老人进行非法庭审。被绑架前身体健壮、思维敏捷的老人,在短短几个月内就被迫害得骨瘦如柴,记忆力减退。之后,以李岩为首的法庭对刘殿元老人非法判刑十一年半的重刑,欲将他囚禁到90岁。

尽管近79岁的刘殿元老人身体极度衰弱,不符合任何收监条件,他还是于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四日被法院非法送到辽宁沈阳第一监狱迫害。

二零二二年中秋节,监狱狱警打电话给家属,让给老人买尿不湿。原来86岁的刘殿元已被迫害致卧床不起。家属几次申请保外就医,但因家中已经被迫害至一贫如洗,没有钱做体检鉴定,监狱拒绝让老人保外就医。

二零二四年正月初二,刘殿元家属接到沈阳第一监狱电话,称刘殿元老人于二零二四年大年初一(二月十日)二十三点去世。

刘殿元老人去世了。这里还要记录下他的一段感人经历:二零一五年七月,流离失所中的刘殿元出了车祸,电动车被撞碎了,左腿小腿处骨折,腰部受伤,锁骨有裂痕,脊椎也受了伤。赶到的120医生和交警都说撞人的车主至少得赔偿刘殿元医药费等三十万元。当时的刘殿元因长期受迫害,无处打工,家里已经一贫如洗,如果得到这笔钱,能解决许多生活困难。但是刘殿元想到自己是一个修炼人,应该按照师父的要求、按照大法的标准去做,他不需要住医院,也不能讹人钱财,当即要求回家,表示自己出现一切后果与车主无关。车主感激的说:我真是碰到好人了,要不就真得倾家荡产了。那时的刘殿元已经78岁了,一般这么大岁数的人骨折是很难治愈的,可是刘殿元没有吃药、没有打针,每天坚持学法炼功,短短一个月就神奇的痊愈了,又能骑车了。

刘殿元的经历,再一次证实了法轮大法的神圣、美好,而他的去世也再次揭露了中共邪恶至极的本质以及追随参与迫害者们的残忍。

(刘殿元老人及其家人遭迫害详情请参看明慧网报道《79岁老人被非法判刑11年半》《辽宁凌源市四口之家的遭遇》《丈夫被迫害成瘫痪 辽宁凌源市妇女控告三名施害者》《辽宁刘玉芳救夫遭迫害 被无良警察构陷到检察院》)。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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